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6号)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共抽检113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共113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一)宝鸡润星易购物资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二)岐山县楚师蔬菜水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号)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共抽检111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共111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一)宝鸡市渭滨区陕西徐记厚德肉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肉,地塞米松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二)宝鸡市高新区乐华好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毒死蜱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号)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共抽检102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共102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一)宝鸡市金台区乐农易购便利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二)宝鸡市陈仓区李家崖冠家优品生活超市销售的豇豆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号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70批次样品,合格68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70批次样品,合格68批次,不合格2批次。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1、凤翔区行司巷何雨泽经销部销售的豇豆,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食品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9号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3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方案安排,组织抽检乳制品、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四类食品共23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检测项目见附件。特此通告。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8日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7号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六类食品共43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六类食品共43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陕西惠鲜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号)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3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方案安排,组织抽检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三类食品共17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检测项目见附件。特此通告。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3日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2批次食品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8号)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乳制品、调味品、酒类三大类共132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检测项目见附件。特此通告。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9日
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城综执罚决字〔2023〕第0143号当事人:大新县XXXXXX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代码:92451424XXXXXX经营场所:大新县桃城镇XXXXXX号经营者:黄XX身份证号:452130XXXXXX2023年6月16日9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位于大新县桃城镇XXXXXX号的“大新县XXXXXX店”店铺门前人行道上堆放有衣帽等日用品,占用了人行道。经查,系“大新县XXXXXX店”经营者黄XX为方便顾客采购货品,在未办理占用城市道路相关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人行道摆放物件,涉嫌存在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同日,经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现查明,2023年6月16日9时10分,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大新县桃城镇XXXXXX号前人行道摆放衣帽等物品,占用人行...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315”为载体打造“六个模范”机关2023年以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模范机关创建目标,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实施“315”即“三强一赋五争先”工程为抓手,发挥“市场卫士·服务先锋”党建品牌引领带动作用,着力打造“两个维护”的模范、党建引领的模范、规范高效的模范、法规制度执行的模范、狠抓落实的模范和服务基层的模范“六个模范”,全面提升机关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和治理效能。一、突出“三强”,固本培元“筑根基”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确保绝对忠诚。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要件”抓落实。今年以来,先后召开36次党组会议、举办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4期“科长上讲台”专题讲座和2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常态化推进“学...
应急管理局长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材料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商贸流通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一、工作开展情况自“6·21”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XX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商贸流通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一)以刻不容缓的紧迫感,闻令而动,迅速安排部署。自接到市、区安委办下发的紧急通知后,立即响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6·21”银川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和省、市、区关于做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对商贸流通领域燃气排查整治...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谋划2023年上半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盯工作任务,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谋划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创优服务方式,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谋划汇报如下: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一)强力推进“放管服”和“一网通办”改革1、梳理政务服务各类清单。一是“免证办”事项清单,前期与各业务部门沟通,逐项梳理高频事项所需材料,压材料、减环节。目前,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等方式,梳理324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清单,较去年的100项增加了XX项;二是“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对照《XX市企业、个人政务服...
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谋划2023年上半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指导和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应急管理能力稳步提升,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一)突出抓好思想引领,党员队伍稳定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研究制定每月党委理论组及党员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每周组织党委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及科室负责人带头领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上半年,XX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一改两为五做到五提升”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局工作部署,着力优环境、激活力、促发展、保安全,为XX绿色振兴赶超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一)总结成绩,谋划部署各项工作。2022年,市本级质量工作、知识产权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指导舒城县食品安全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我市在省质量工作年度考核位列A级。市局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省、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被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一改两为”嘉奖集体。市局登记注册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22年度营商环境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3月18日至6月1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2年8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整体工作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印发了《中共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敢为善为、图强争先,深入贯彻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大力推进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两化两强”能力建设,为XX打造数字变革高地、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上,彰显大数据担当。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一)聚焦平台“一体化”再提升1.夯实数据资源基础。一是健全落实制度规范。拟定地方标准,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论证并已立项。起草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目前进入意见征集阶段。二是加快数据归集治理。开展数据回流流程和目录规范化命名改造,简化数据回流申请审批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建设资源配置预警工具,有序推进政务云资源、数据资...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6月以来,XX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高度警觉、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成立工作专班,下发工作通知,聚焦天然气充装站和餐饮行业液化气瓶两大关键环节,快速全面开展源头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截至6月26日,全区登记11万只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全部纳入追溯系统。5家工业气体充装站和7家天然气充装站存在问题也立行立改、动态清零。先后出动执法人员473人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夜市摊点等1498家(次),液化气钢瓶2785只,排查发现安全隐患253项,均督促经营户现场完成整改。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严格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控,以“时时放心...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监管为民助企纾困”的行风建设课题行风之变,似春雷轰然作响,如疾雨涤荡旧尘。今年以来,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优流程,便捷服务暖民心。继“一屏式注销”“证照并销”后,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又推出“个转企”登记改革举措,个体工商户无需注销、登记即可无缝转型升级为企业,并保留原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字号和成立日期。截至目前,共办理“一屏式注销”562户、“证照并销”84户,行政服务中心“个转企”专窗接听“个转企”业务咨询60余次,成功帮助全县14家个体户实现转型升级,免费为企刻章1299户,节省费用30万余元。推进“两书同送”信用修复机制,为失信经营主体修复信用1515家次。全面落实政府服务事项“全省一单”,实...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号)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共抽检223批次样品,不合格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共223批次样品,不合格4批次。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一)凤翔区东关街人好人家生活超市销售的豇豆,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省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二)宝鸡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韭菜,倍硫磷、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省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三)金台区尚居爱购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省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三、对上述抽检中...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号)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十一类食品共56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共抽检56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一)眉县首善街道淼淼城西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省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二)岐山县祝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