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2)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必须优质所有走廊、通道及楼梯畅通无阻。为保护各业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见,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时,应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发现其他用户做出防碍公众利益,阻塞走道等行为,更应主动举报。5、景观物品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进行洗涤、晾晒、熨烫衣物或其他物品。6、神位为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门前或公共地方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7、电梯服务严禁使用客梯作送货搬运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运送,必须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货梯进行。8、危险物各业主不得在小区范围内搬运,储存及使用危险、易燃或易爆的物品。9、铁闸/卷门各用户不得在其单位大门外或窗口装置不符合管理处规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铁闸工窗花。10、营业经商除非得到管理公司...
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甲方(委托人):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受托人):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一)甲方将位于区路的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二)管理事项包括:1.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
委托代理合同第一条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第二条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权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第四条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它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第五条被代理人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在期限内,支付代理费元。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被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1JF-2001-003天津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2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监理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4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本合同一...
—1—JF-2019-033合同编号:天津市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拍卖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2—使用说明1.此合同文本通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拍卖企业接受的拍卖委托业务。2.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此文本各项条款。3.“1.、2.……”为选择适用内容,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中画“√”进行选择。4.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仲裁”、“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如选择仲裁条款,应写明选择的仲裁机构。5.当事人不得以保密约定的事项对抗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6.若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可作为附件,附件为此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数力。7.该合同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3—天津市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拍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JF-2020-079合同编号:天津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委托合同(本合同适用于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土地经营权时使用)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委托流转事宜,订立此合同。第一条委托流转土地经营权基本情况甲方委托乙方将位于天津市区乡(镇、街)______村共计________亩土地的经营权以______(出租/入股/其他)方式进行流转,从事______生产经营。具体委托流转土地经营权情况见附件《委托流转土地经营权基本情况表》。第...
今日公文网——海量公文资料,官网www.jinrigongwen.com2021年白城市政府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通知》(吉政函〔2021〕13号)要求,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承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相关用地审批权“接得住、用得好、可持续”,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服务发展。落实省政府将省级用地审批工作重心下移要求,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依据明确的实施范围和授权、委托职权开展工作。(三)坚持权责对等。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谁审批谁负责”管理机制,接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