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吴桥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吴桥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出席会议对象:吴桥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二、列席会议的对象: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二线副镇级以上人员,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在岗人员,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区驻镇单位负责人。三、报到时间、地点:1、请与会人员于7月22日上午8:20前到镇政府一楼会议室报到开会。2、请吴桥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各代表团召集人于7月22日上午8:30前到镇政府三楼会议室(西)报到开会。四、其他事项:1、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提前通知到人,安排好相关工作,通知所有参会对象准时参加会议,无特殊...
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月26日8:3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宁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宁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二)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创建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审议县法院关于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四)人事事项;(五)其他。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监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大专委、常委会委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宁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5月25日
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4月24日9:0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S104济微线肥城宁阳界至宁阳兖州界段改建工程的报告;(二)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三)其他。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监委、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人大专委、常委会各室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宁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4月23日
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3月29日15:0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人事事项;(二)其他。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监委、县人大专委、常委会各室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宁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28日
XX省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抓好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公开,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决策,紧紧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以扎实有效的公开工作,助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现将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一、立足职责定位,努力提升政策文件公开水平1.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公开。(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
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月28日9:0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二)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三)人事事项;(四)其他。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监委、县人大专委、常委会各室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宁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2月27日
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月8日8:3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二)审议通过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三)审议通过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四)审议通过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五)审议通过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六)审议通过宁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七)审议通过《宁阳县人...
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2月23日9:00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建议议程有:(一)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二)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三)人事事项;(四)其他。请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监委、县财政局,县人大专委、常委会各室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宁阳县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2日
关于召开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务虚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研究谋划2023年全市文广旅工作,市政府定于11月29日召开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务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下午3:00,在市行政中心9楼东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二、出席对象唐敬、顾亚军;市文广旅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燕舞集团主要及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文广旅局(社事局)主要负责同志。三、其他事项1.请各县(市、区)、燕舞集团做好发言准备。简要汇报2022年文广旅工作情况,重点围绕2023年文广旅工作目标(场馆服务人次、...
XX直属支部委员会关于学校党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高校)根据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XX月27日至XX月11日,学校党委巡察组对XX直属党支部开展巡察。2023年X月30日,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学校党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XX直属党支部各项工作,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此,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思想统一,行动迅速,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轮专题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巡察工作要求,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建设XX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现...
关于召开全市政务公开与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会议的通知定于12月2日(今天)下午2:30,在市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全市政务公开与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通报全市数字政府考核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数字政府考核工作、政务公开迎评工作。二、参会人员1、市级领导:曹海成2、参会单位: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三、参会要求1、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2、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未经允许不得替会。附件:参会部门名单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2日
关于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培训会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县政府定于2月10日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二、会议地点:濉溪县政府四楼会议室三、参加人员:各镇(园区)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具体业务员(参会单位名单见附件)四、有关要求:1、严肃会议纪律,各单位务必安排具体业务人员参会(如不能按时参会的人员请向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说明情况),参会人员带好各自的问题明细及需要提问的问题提前10分钟进场入座。2、会务由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负责承办。附:参会单位名单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9日
关于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会的通知各二级党委、各单位(部门):定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2:30,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2:30二、会议地点逸夫楼二楼第二会议室三、参加人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校领导,中层领导人员四、会议内容主持人:李福华(宿州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1.李真同志领学《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开卷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十五个部分中前五个部分内容);2.陈啸吟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部分;传达学习《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的通知》;3.杨维...
关于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的通知(阜阳师范大学)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定于6月29日上午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6月29日(周四)上午8:30二、会议地点西湖校区正行楼1302会议室三、参加人员校领导、校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四、参会要求1.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2.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请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党委宣传部2023年6月28日
关于召开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有关情况的报告XX党委:按照XX党委《关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和XX有关通知要求,XX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主题,对照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12条具体要求,对照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整改整治问题清单及谈心谈话过程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准备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一)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学习教...
关于召开三江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全镇各人大代表小组、镇机关各部门:经镇人大主席团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召开三江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会议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会议报到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上午8:00—8:20;会议开始时间:8:30。二、会议地点三江第二小学多媒体中心。三、参加会议人员镇人大各位代表。四、列席会议人员1.不是镇人大代表的党政领导、科级干部;2.市县人大代表;3.不是镇人大代表的村(居)书记(主任);4.不是镇人大代表的镇(属)办各单位负责人、机关部门负责人。三江镇人大主席团2022年9月26日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的通知各副会长单位、监事长、常务理事单位:为了提高协会秘书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协会秘书处建设,研究2022年协会工作计划,更好的服务好会员单位,经协会研究决定,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请各副会长单位、监事长、常务理事单位接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2年6月23日15:30——17:00二、会议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东盟大厦B座13楼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会议室三、参会人员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监事长、秘书长。四、会议议题一.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二.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三.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会员变动情况四.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内部机构...
关于召开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含民办)、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定于2月11日召开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行政中心2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二、主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202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2022年“两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安排部署,回顾总结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2年全市教育工作。三、参加人员1.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晓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市政府副市长陈艳菊,市政协副主席徐永豪;2.市教育工委、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教育督导室主要负责人,机关全体干部,直属事...
关于召开2022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的通知各乡(镇)卫计办、城市社区管委会卫计办、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股室: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全省、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部署2022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全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2022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2年3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二、会议地点县卫健委6楼大会议室三、参会人员(一)县卫健委全体领导班子,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二)各乡(镇)政府及城市社区管委会人口家庭发展工作负责人;(三)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负责人)、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四)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每个股室留一人办公室值班)...
关于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两个作用”积极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汉各单位党组织:当前,全县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持续高温干旱、短时强降雨、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易发频发,防汛救灾形势复杂严峻。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市委防汛救灾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在防汛救灾一线锤炼干部过硬作风能力,现就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汛救灾工作的使命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保持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防汛抗旱减灾救灾作为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