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XX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保证2023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条件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在XX地区高等学校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于高校教师岗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三)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五)具备承担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二、工作安排(一)报名与公示1.网上报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