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公文网——海量公文资料,官网www.jinrigongwen.com2022年4月22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规定,“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执业兽医注册”事项已取消,改为备案。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4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执业兽医注册等2项行政许可后续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2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兽医医政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乡村兽医和执业兽医备案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乡村兽医备案(一)备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