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今日妙笔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XX市场监管局规范网络平台“划线价”标价行为的提醒告诫书VIP专享

XX市场监管局规范网络平台“划线价”标价行为的提醒告诫书_第1页
XX市场监管局规范网络平台“划线价”标价行为的提醒告诫书_第2页
XX市场监管局规范网络平台“划线价”标价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全区各网络平台经营商户:近期,我局收到多起关于网络平台商户“划线价”(原价)虚标、虚假优惠等问题的投诉举报。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网络平台“划线价”标价行为提醒如下:一、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划线价”须有真实依据。商品、服务标注的“原价”应为同一经营场所、同一交易条件下,近期有真实成交记录的最低价格。不得通过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方式诱导交易,划线价没有真实成交记录应依法认定为价格欺诈行为。二、自查整改要求。请各商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线上平台标注的“划线价”信息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15日内完成整改,未整改被投诉举报将依法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三、法律责任(一)“划线价”违法行为涉及的法律法规条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2.《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六条,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经营者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的,被比较价格应当不高于该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应当不高于本次价格比较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3.《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二)消费者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本站所有文档资料仅供个人学习参考使用,禁止商用和恶意下载二次传播,一经发现禁用违规账号所有权限,费用不予退还,情形恶劣者,我站将追究侵权责任。

如遇难题,请添加客服微信解决,客服微信:17651088828

今日妙笔官方认证作者25+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今日妙笔汇总百万篇公文范文素材,紧跟时政,实时更新,精品原创。关注公众号“今日妙笔”不迷路。

月度热门下载

阅读排行

确认删除?
开通会员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回到顶部